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與上海證監局聯合發布十個涉證券虛假陳述案例。包括五個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金融審判典型案例及五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監管執法案例,充分體現了加大立體追責力度,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共同立場。同時,案例涉及參與資本市場各方主體,通過更精準的事實認定和規則適用,充分彰顯了打擊各類信披違法行為、凈化資本市場生態的鮮明態度。
其中,上海金融法院發布了近年來審理的五個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例,旨在向金融市場提供明確規則指引,持續提升資本市場法治化水平。案例呈現以下特點:一是準確認定證券虛假陳述行為;二是嚴格壓實各方主體責任;三是妥善處理涉多層次資本市場糾紛;四是尊重市場規律準確適用法律。據悉,下一步,上海金融法院將持續發揮司法審判規范導向作用,強化司法與監管協同治理,完善資本市場法治體系,以高質量金融司法助力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健康有序運行的重要基礎,上海證監局發布的近年來五個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監管執法案例,是在信息披露這一重點領域加大執法力度的成果體現,彰顯了“零容忍”、嚴監嚴管的作為擔當。相關案例集中呈現了以下特點:一是從嚴執法加大震懾,顯著提高違法成本;二是打擊各類信披違法,著力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三是突出“關鍵少數”責任,依法分類精準處罰;四是強化執法司法協作,“行民刑”立體化追責。在突出“關鍵少數”責任,依法分類精準處罰方面,相關案例對于財務造假始作俑者、組織指使虛假信披的“關鍵少數”人員從嚴追責。如對某水務公司實控人及董事長落實雙罰要求;對為完成業績承諾、組織實施財務造假的子公司董事長罰款400萬元,并處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對其他責任人員綜合考慮知情情況、履職行為、主觀過錯和參與深度等因素,梯度劃分違法責任,準確裁量罰款金額,充分體現了“過罰相當”原則。
上海證監局方面表示,通過發布信息披露違法案例,希望以案釋法、以案促治,實現“辦理一案、震懾一方、治理一域”。下一步,將對信披違法行為繼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夯實市場誠信根基,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