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舉辦的“律新社法律服務創新發展論壇暨《律新指南》2025秋季發布會”上,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大成中國區競爭與反壟斷專業帶頭人鄧志松作“中企出海的競爭法與國家安全風險管控”主題分享。他從中西方法律服務與文化差異切入,指出當前中企出海面臨的核心挑戰已從市場拓展轉為合規治理。
鄧志松認為,從法律實踐者的角度出發,當前中企出海與昔日美歐企業來華之間存在顯著差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文化差異。二十年前,歐美、日韓企業進入中國市場時,通常會攜本國律師共同前來,由其在本土選擇并協同中國律師,建立起一條基于信任的服務鏈條,為其在華運營提供法律保障。而現階段中國企業的出海,則呈現出不同形態:部分大型企業直接委托當地律所,也有一些企業直至出現問題才尋求法律支持,處于較為被動的狀態。
第二,技術差異。對外投資必然面臨東道國法律監管的多重障礙。鄧志松表示,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所接收到的監管挑戰,主要集中于反壟斷審查,也包括諸如歐盟FSR等新型競爭監管,以及長期存在的外商投資安全監管。在法律技術層面,中國企業在出海過程中,往往對可能影響投資成敗的重大監管障礙缺乏足夠預判和系統應對。
鄧志松認為,中國企業若想實現可持續的全球經營、真正成長為源自中國的跨國公司,就必須在應對法律監管方面建構更成熟的機制。(鄒易)